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聘用管理、人事调配等各项工作。

2.负责各级人才项目的申报、选拔、考核、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高层次人才考核、人事档案管理。

4.负责博士后基地日常管理。

5.负责教职工的请假、销假、考勤、人事报表等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核定、变更和缴纳,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

7.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筹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开展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指导二级单位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9.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各科室职责


◆师资科◆

1.负责组织归口人事处的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与考核工作;

2.负责组织各级各类职称的评审、推荐与聘任工作;

3.负责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认定工作;

5.负责师资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维护、业务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备案;

7.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9.负责学校“洹水学者”、“客座教授”遴选、考核、聘任工作;

10.负责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工作;

11.负责人事处办公用品和公共用品的管理工作;

12.负责人事处网站维护及人事工作信息化建设;

13.负责人事处文件的起草、管理和存档工作;

14.负责人事处印章使用和管理;

15.完成学校和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事科◆

1、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和目标,做好师资队伍整体建设规划工作;优化学校人力资源配置,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做好学校“三定”工作。

2、负责学校编制计划及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岗位设置及岗位聘用管理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调配和管理工作,以及办理报批人事辞职、调动手续工作;

5、负责年度用人引进计划制定工作;

6、负责招聘宣传、招聘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教职工攻读学位管理与备案工作;

7、负责新进人员入职报到及进人审批工作;

8、负责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及待遇兑现工作;

9、负责博士等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

9、负责编外人员管理及聘用合同的签订、续签、终止、解除等工作;

10、负责师资数据录入、变更、统计及各类人事报表填报工作;

11、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

12、负责人事系统更新与维护工作;

13、负责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申报工作;

14、负责法人证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

15、完成学校和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劳资科◆

1.负责职工工资及津补贴的核算、调整及上报审批管理;

2.负责职称、职务及岗位等级晋升人员的工资上报审批;

3.负责校内分配办法的制定与调整,校内津贴的核算、审批与发放;

4.负责调入人员、安置人员及接收毕业生的工资核算和转正定级;

5.负责职工离退休待遇核算及审批,离退休费的调整核算及上报审批;

6.负责校内各类补贴标准管理;

7.负责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的审批;

8.负责学校工资报表及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管理;工资文件、有关资料和信息的收集、处理、归档等管理;

9.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保险科◆

1.负责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核算与缴纳;

2.负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和社保稽核;

3.负责工伤认定办理及上报审批,伤残及劳动能力鉴定报批,工伤人员护理等级鉴定报批;
4.负责新进人员的参保登记,调出、辞职等人员的停保,调入人员的续保办理;
5.负责退休教职工临时待遇申报和正式待遇审核工作;

6.负责逝世教职工保险终止及丧葬费、抚恤金的核算;

7.负责非事业编制人员退休手续的办理;

8.负责退保人员的手续办理及个人社保基金的返还报批;
9.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德师风科◆

1.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2.负责把政治标准和师德师风表现贯彻到招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岗位聘任及调整、职称(职务)评聘延聘、评奖评优等工作中;

3.负责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

4.负责组织学校高层次人才思想政治教育及师德师风建设培训;

5.负责其他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工作;

6.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