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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业务办理流程
2019-04-29 00:00 人事处 

一、人事代理人员和编外临时用工工资

每月5号交齐上月考勤

造工资表

交给财务

二、人事代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人事代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正式在编人员发放。

三、人事代理手续办理流程

新进人事代理人员报到需提供以下材料:

1.档案(档案转递通知单抬头:安阳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2.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3.本科、硕士学信网学历认证

4.报到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1寸证件照1张

博士家属另需:

1.博士合同复印件、三方协议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如以上材料齐全,需拿着他们的档案(档案不缺材料)去人事局让办事人员查阅,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办理人事代理新进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然后受理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办理人事代理审批表》上签字,再让王科长签字,再找王主任签字,再找张局长签字。

档案缺材料的话,需通知当事人补齐材料,再按上述手续办理。

四、保险

办完人事代理手续以后,每月5号-25号去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五险。保险转移和保险中断也是在此处。

五、地税

每月5号-15号之间去安阳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打本月人事代理人员和编外临时用工保险预付单子,回来填写保险预支表,等领导签完字,交给财务;等财务预付完之后,拿着《财政资金支付凭证》去地税打发票;发票打回来之后去财务冲账。

六、校内调动程序和相关规定

校内调动程序:

因教学科研工作急需,或因成立新部门、机构调整、单位减员等需要调配人员的,由学校研究决定后直接调配,其他原因需调动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凡校内调动人员须向调出部门和接收部门提交个人申请,并填写《安阳工学院教职工校内调配审批表》(见人事处网站),提供接收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关材料,如: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

2、调出部门须进行认真研究,并签署意见。

3、拟接收部门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报人事处。

4、人事处根据拟调入部门的编制、岗位以及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需要进行审核,报学校党委会(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校长办公会研究(中级及以下职称)。

5、学校研究批准后,人事处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校内调动的其他规定:

1、校内调动人员经学校批准后,须在一周内(对于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情况确定)办完交接手续(资产移交手续见附件2)并到新部门报到工作。如离开原部门又不到新部门报到工作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2、辅导员或教学秘书校内调动的,还须经学生工作部(处)或教务处审核同意,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按本办法规定的调动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3、为保证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调往管理岗位;从事实验、图书资料岗位人员原则上不能调离实验或图书资料岗位。

4、凡经学校批准办理校内调动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内调动,组织任命或聘任的除外。

5、各部门内部因工作需要调整人员,可在本部门定编总额内进行,并及时向人事处备案。

6、学校每年集中办理两次校内调动工作,办理时间在每个学期结束前一个月。

7、经学校批准的校内调动,相关待遇自批准之日的下个月起按调入岗位执行。

七、教职工辞职的程序

1、教职工申请辞职本人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递交书面申请,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请辞职人员将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辞职申请报送人事处。

3、人事处根据申请辞职人员的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领导审定后,提交学校党委会(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校长办公会(中级及以下职称)研究。

4、经学校研究同意辞职的人员需办理如下事宜:

(1)支付工作合同、住房补贴协议、培训协议涉及的违约金、安家费、培养费、科研启动经费等,退还学校配备的办公和生活设施等(服务期未满人员)。

(2)办理工作移交。

(3)至人事处领取《离校清单》并至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4)将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离校清单》交人事处。

5、申请辞职人员需填写4份辞职申请表同人事处工作人员一起去人事局办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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