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5-14 15:15  

全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精神,实施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加快全省教育系统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名额和对象

(一)文件通知、申报要求及表格详见附件,由于我校只有3名推荐指标,所以申报人员需先进行校内推荐,推荐通过后报省教育厅。

(二)推荐对象: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同等条件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推荐。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校内推荐提交材料为:

通知文件“第四项报送材料”中“(一)书面材料”的3-7项。(其中第3项《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需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五、报送时间

请申报人员务必于5月26日下午17:00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20),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2909985.

 

                                      人事处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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