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2019-06-14 10:54  

 

中共安阳工学院委员会  安阳工学院

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优秀教师和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校党委各部室,学校各部门:

一年来,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教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队伍,不断推进我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对在2018年以来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景国勋

副组长:孙保平  郭秋平  牛晓玉

成  员:李红安  齐献军  杨涌滨  刘  冰  赵卫兵

王  孟  张  勇  刘栓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王孟兼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我校从事教学工作2年(含)以上的在职(含人事代理)专任教师。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从事我校管理、教学服务工作2年(含)以上的在职(含人事代理)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三)近3年曾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四)原则上担任处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及表彰名额

拟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以20194月底各总支教职工人数(含人事代理)为基数,优秀教师按照8%(四舍五入)的比例分配,优秀教育工作者按照6%(四舍五入)的比例分配,共计86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师德师风: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推进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教育教学效果良好;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同志、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无私奉献,能够充分展现新时代高校教师的良好形象,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3.年度考核:2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以上等次。

(二)具体条件

1.优秀教师

评选优秀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近2年在本专业内系统讲授过1门课程,年均教学课时不低于相应职称工作量。2018年以来教学质量考评为良好以上等次。

2)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实绩突出,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成效显著。

3)具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最新动态。近3年,至少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1篇;或主持并完成校级(含)以上课题1项;或参编教材1部;或作为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或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省赛区二等以上奖励。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不计名利,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具有奉献精神,在我校的改革和发展中,管理、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三)已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在2018年以来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推荐参评,其教学、科研等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1.在课堂或公共场所散布不良言论的;

2.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3.当年受到党内或行政纪律处分,或有教学事故的;

4.师德师风差或严重违纪违规的。

五、评选表彰程序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申报评选程序如下:

(一)机关党委、各总支推荐。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成立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制定评选办法并组织推荐。教学院部被推荐人员须经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其他部门被推荐人员须经其所在党组织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上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分配的名额将推荐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人事处。

(二)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人事处将各组织推荐人员材料提交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为保证审核的公平、公正、客观,初审时,党委宣传部负责师德师风方面的审核,教务处、教评办负责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的审核,科研处负责科研工作量的审核,人事处负责教师资格证的审核、材料的汇总及上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可对不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和名额,初审合格后报校党委会研究。

(三)校党委会研究确定。

(四)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五)教师节表彰。

六、报送材料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机关党委和各总支于201962018:00前将有关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田丰毅;联系电话:2909985

报送材料包括:

(一)机关党委、各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安阳工学院2019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一份。

(二)《安阳工学院2019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审批表》一份。

奖励方式

凡被评为我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个人,均可直接成为申报市级(含)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候选人。学校将在业务培训、学历提升、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学校将于2019年教师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八、推荐评选要求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条件择优推荐。

 

附件:1.安阳工学院2019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

         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安阳工学院2019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3.安阳工学院2019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审批表

 

 

                         中共安阳工学院委员会

             安阳工学院

                                2019613

附件【附件1:安阳工学院2019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安阳工学院2019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安阳工学院2019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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