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12-13 00:00 人事处 

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专业实践与应用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参见《安阳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安工院〔2017〕55号,附件1)之规定。

二、认定程序

(一)申请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教师,需填写《安阳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工作部门;

(二)各院部组成“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部门确定的上报人选要在部门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连同汇总表、各申报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认定结束后证件原件退回);

(三)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有关部门,对被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名单。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认定,通过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四)通过认定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颁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证书。

三、材料提交

(一)申报人提交至所在部门的材料:

1.《安阳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所在部门留存一份);

2.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二)各院部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的材料:

1. 《安阳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材料汇总表》(附件3);

2.各申报人《安阳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3.各申报人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申报人将申报表与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所在部门,并将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负责人办公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名称+教师姓名”。

各部门于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17:00前,将认定材料汇总表、各申报人申报表与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20);认定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朱登雷办公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名称+汇总表”。逾期不报者,材料不再受理。

关于开展2018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1:安阳工学院双师双能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安阳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3:安阳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材料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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