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队伍,不断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我校决定对在2018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万鹏杰
成 员:齐献军 李红安 关啸猛 王 体 张 勇
马菊意 姚玉钦 周并运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1.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我校在编在职(含人事代理)专任教师。
2.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我校党政管理部门干部和其他部门的在编在职(含人事代理)管理人员。
原则上处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及表彰名额
拟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以2018年4月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职工人数(含人事代理)为基数,优秀教师按照8%(四舍五入)的比例分配,优秀教育工作者按照6%(四舍五入)的比例分配,共计83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四、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
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展现出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含)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完成上年度教学工作量,科研成绩显著,教学质量考评优秀。
3.参评优秀教师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五、评选表彰程序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申报评选程序如下:
1.各党工委、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各党工委、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制定评选办法并组织推荐。教学院部被推荐人员须经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其他部门被推荐人员须经其党工委、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审议通过。以上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分配的名额将推荐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人事处。
2.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人事处将各党工委、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人员材料提交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为保证审核的公平、公正、客观,初审时,工会负责师德师风方面的审核,教务处负责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的审核,科研处负责科研工作量的审核,人事处负责教师资格证的审核、材料的汇总及上报,初审合格后报校党委会研究。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不具备条件的参评人员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和名额。
3.校党委会研究确定。
4.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5.公示结束后,以党委文件在教师节予以表彰。
六、报送材料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党工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务于2018年7月3日下午5:00前将有关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石慧、周金霞;联系电话:2909985。
报送材料包括:
1.各党工委、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安阳工学院2018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一份。
2.《安阳工学院2018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审批表》(A4纸型打印)一份。
七、奖励方式
凡被评为我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个人,均可直接成为申报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候选人。学校将在业务培训、学历培养、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学校将于2018年教师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八、推荐评选要求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党工委、总支(直属党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条件择优推荐。
附件:1.安阳工学院2018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安阳工学院2018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3.安阳工学院2018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审批表
中共安阳工学院委员会
安阳工学院
2018年6月21日
附件:1-3下载.doc